中国海监第八支队船舶油料供应资格供应商招标(重招)公开招标
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海监第八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海监第八支队船舶油料供应资格供应商招标(重招)公开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海监第八支队船舶油料供应资格供应商招标(重招)
项目编号:GCB17012ZHG054A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温工、黄工
项目联系电话:020-87031301-8024、802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海监第八支队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温工、黄工/020-87031301-8024、8021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横路36号大院10号楼2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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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
供货期 |
采购预算 |
中国海监第八支队船舶油料供应资格供应商招标 |
一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人民币150万元 |
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 具有生产或供应船舶油料能力的国内供应商;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4月28日 09:00 至 2017年05月0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横路36号大院10号楼2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只接受现场pos机刷卡方式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5月1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5月1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横路36号大院10号楼5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 请投标人凭以下证明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
(2)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
- 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 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供应商已具有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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