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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2018年度海洋监测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国家海洋局海口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国家海洋局三沙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国家海洋局北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国家海洋局南海环境监测中心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2018年度海洋监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2018年度海洋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CB18095-0198-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黄工

项目联系电话:020-87031301-0、020-87031301-802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海洋局海口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国家海洋局三沙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国家海洋局北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国家海洋局南海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址:广州市新港中路353号

联系方式:曾先生020-842908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黄工020-87031301-0、020-87031301-8021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横路36号大院10号楼2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

包组号

采购内容

采购

数量

采购预算

(人民币:元)

交货期

1

两槽式恒温培养箱

1批

470000

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

挥发酚分析仪

数字可调瓶口分液及配套试剂瓶

电子滴定器

磁力搅拌器

全自动定量浓缩仪

回旋式震荡器

台式电导率仪

2

原子吸收光谱仪

1批

1190000

合同签订后10天内交货

微波消解/萃取系统

3

半自动伏安极谱仪

1套

450000

合同签订后10天内交货

4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1批

1335000

合同签订后150天内交货

气相色谱仪

5

TOC分析仪

1套

500000

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详见本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2、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3、项目要求:

(1)产品(货物或服务)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书》部分。

(2)本项目采购的以下仪器设备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可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可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进口产品的相应仪器设备

所属包组

挥发酚分析仪

包组1

全自动定量浓缩仪

包组1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包组4

气相色谱仪

包组4

TOC分析仪

包组5

 

注:除上表所涉及仪器设备外,本项目其他仪器设备要求采购本国产品(货物或服务)。

(3)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包组或全部包组进行投标,但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以包组为单位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包组内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均被视为无效投标。

(4)本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2017年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018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2018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同一包组的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1、请投标人凭以下证明文件加盖公司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可不提供该项)。
2、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应先以邮件(gdgcgc@163.com)或传真(020-87031321)形式将以上资料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点击下载)”,原件快递给采购代理机构。获取“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可直接通过招标公告的页面下载,也可致电采购代理机构。国内邮购另加人民币50元(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款到即发(开户名称: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广州珠江新城支行;帐号:391150100100086993)。汇款单注明项目编号及包组号。汇款单连同投标人名称、邮寄地址、邮政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一并发邮件或传真至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94.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02日09:00 至2018年11月09日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横路36号大院10号楼2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3日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3日09:0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横路36号大院10号楼5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11月2日至2018年11月9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横路36号大院10号楼2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300元/套/包组,售后不退。

2、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3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18年11月23日08时00分)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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