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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番禺监狱罪犯伙房无刀化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广东省番禺监狱的委托,就广东省番禺监狱罪犯伙房无刀化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C2020-0037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番禺监狱罪犯伙房无刀化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870040.00元。

四、采购数量:一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2、交货及完工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成试用3个月后,采购人在1个月内完成验收。

3、投标人应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2)2018年或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具有良好的信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信用信息为准。】

5、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备注:1、请投标人凭以下证明文件加盖公司公章至招标代理机构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1)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2)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若为授权代表,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6月17日至2020年6月23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海安路19号东田大厦7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7月9日9时30分(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20年7月9日9时00分)

九、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海安路19号东田大厦701室

十、开标时间:2020年7月9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海安路19号东田大厦701室会议室

十二、联系事项

采购人:广东省番禺监狱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石镇石中二路113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20-39162741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海安路19号东田大厦701室

联系人:方工

联系电话:18826484269

传真:020-87031321

邮编:510627

 

 

 

 

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