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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番禺监狱2022年度办公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省番禺监狱2022年度办公耗材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天河区海安路19号东田大厦7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5月1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C2022-044

项目名称:广东省番禺监狱2022年度办公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万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包组1.广东省番禺监狱2022年度办公耗材采购项目:

包预算金额:29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货物

广东省番禺监狱2022年度办公耗材采购项目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290000.00

-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公司,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4)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或联合体有成员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8.成功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缴纳的标书款,视为供应商已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符合本条款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27日至2022年05月07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海安路19号东田大厦701室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元):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5月1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海安路19号东田大厦707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5月1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海安路19号东田大厦70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请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或其它组织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到现场填写《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只提供电子采购文件1份。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④《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⑤《关于对旅游领域严重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⑥《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

⑦《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⑧《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

4、本项目公告刊登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gdgcgl.com

相关公告在以上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番禺监狱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石镇石中二路113号

联系方式:020-391627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海安路19号东田大厦701室

联系方式:135602608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先生

电话:13560260857

 

发布人: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7日